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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项目 强化管理 保亭充分发挥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推进乡村振兴作用

  • 发布日期:2022-06-2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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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级共下达保亭县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11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9万元,省级资金427万元),保亭县紧紧围绕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工作思路,在管理使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时,结合民族地区发展需要,把资金重点投放在乡村振兴工作上,与乡村振兴工作相衔接、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少数民族村庄人民群众。

保亭县共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7宗项目(其中产业类2宗660万元,基础设施类5宗506万元,产业资金占总资金的56.6%),截止2022年6月17日,项目资金已累计支出597.16万元,支出率为51.2%,目前已有2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3宗基础设施项目预计于7月31日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2宗产业项目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县民族事务局将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项目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摸排情况,使项目进展随时保持可控状态。通过责任制的落实,防止项目工作中缺位、失位、错位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安全高效运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王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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