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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要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

  • 发布日期:2020-02-0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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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再次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

我省各市县为做好疫情防控,在公路和城镇、乡村的出入口设置了检测检疫点,对遏制病毒传播、防范疫情扩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线管制人员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过度管制,导致“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受阻。

通知要求,为保障全省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各市县政府(洋浦开发区管委会)指导督促各乡镇向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配发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下称通行证),同时将有关信息每日汇总后抄送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

通知指出,各市县政府要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能断)的原则,切实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省内优先便捷通行。

通知强调,各地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严禁违规拦阻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琼州海峡运输环节“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出岛的车辆落实优先办理免收车辆通行附加费手续、优先办理轮渡手续、优先装船的“三优先”措施。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优先对驾驶员进行体温监测,优先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记者邵长春通讯员潘彤彤)

原题: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再次联合印发紧急通知

      各市县要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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