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稳定解决三都县贫困人口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精准帮扶与科学发展相统筹,整合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困难,着力培育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经济开放水平,推动三都县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2016年):组织开展调研考察,结合三都县脱贫发展规划及当地突出问题,确定帮扶工作思路,统筹编制我局帮扶三都县的工作规划,完成一批以一年为周期的帮扶项目,启动一批跨年度的帮扶项目。
第二阶段(2017-2018年):全面落实我局帮扶三都县的工作规划,加强与当地总体扶贫工作的统筹配合,整合力量和资源推进当地急需、我局所能的重点扶贫项目,着力优先解决当地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着力为长期帮扶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第三阶段(2019-2020年):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提高,着力帮助当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着力增强当地自我发展能力,探索后续帮扶思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中央部署和当地要求,实现扶贫工作的阶段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重点村镇、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为突破口,集中有限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助力三都全县振兴发展。
(二)广泛动员,凝聚善力。要把三都县作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基地,广泛动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鼓励地方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发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发挥独特优势,参与帮扶三都县的工作。
(三)积极协调,汇聚合力。积极配合三都县协调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贵州省、黔南州党政机关,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三都县倾斜,汇聚帮扶三都县的合力。
(四)科学发展,积蓄潜力。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健康生活相同步,增强三都县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保障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宗教慈善周”等活动,以捐资捐物、人员培训等方式,重点支持三都县提高医疗水平,做好养老服务、孤儿救助等工作,有选择地支持一些村镇进行环保卫生、路灯照明等民生工程建设。组织扶贫济困、走访慰问等活动,协助做好对特别困难人群的救助工作。
(二)产业扶贫,促进农村增收致富。帮助三都县筹集资金、引进项目,大力发展生态鸽养殖和葡萄种植产业,逐步形成相关产业链和销售市场,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教育扶贫,蓄足自生发展后劲。帮助三都县特别困难的中小学校修建校舍、购置教学设备和图书;重点资助贫困中小学生和大学生接受教育、完成学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当地劳动力就业;协调帮助三都县加强对乡村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
(四)文化扶贫,增添旅游产业风采。设立水族文化及民间信仰研究课题,组织力量帮助三都县保护、挖掘和利用好水族独特的民族文化,指导三都县做好民间信仰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三都县民族文化、名胜古迹的宣传报道,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五)人才扶贫,提高干部队伍水平。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三都县挂职或担任村第一书记,支持他们在扶贫工作一线开展工作。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加大对三都县党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他们脱贫攻坚的意识和能力。支持三都县选派民族宗教、统战、政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干部到我局培训中心跟班学习,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我局扶贫开发工作在“国家宗教事务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机制。参与扶贫工作的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国性宗教团体、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要明确专门的负责部门和联系人,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召开会议,整合资源力量,共同做好扶贫工作。
(三)资金保障。动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鼓励地方宗教工作部门,为三都县产业发展、扶贫济困捐款捐物。定期组织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捐款捐物,由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都县的实际情况统一使用和监督。
(四)宣传表彰。局门户网站设立“扶贫工作”专栏,参与定点帮扶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和地方宗教工作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要充分利用宗教类杂志、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定点帮扶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在有关评选表彰活动中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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