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
部门决算的批复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本地区人大常委会已批准2019年度本地区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9万元,本年收入2,711.71万元,本年支出2,713.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11.63万元,本年支出2,711.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度支出合计数18.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度支出合计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厅。
(五)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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