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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关于调整洋浦经济开发区民族成份变更确认审批权限的通知
儋州市民族事务局、公安局:
根据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变更民族成份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族〔2015〕114号),县级市、县、自治县的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工作由当地民族事务部门初审,省民宗委审批;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的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工作由当地民族事务部门直接负责审批;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由于没有设立民族事务部门,其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批工作由省民宗委直接负责。现儋州洋浦已实行一体化发展,为进一步便民、利民,经认真研究,决定将原由省民宗委直接行使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批权调整至儋州市民族事务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户籍所在地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经儋州市民族事务局审批同意后转儋州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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