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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公示

索引号:00817455-8/2020-19246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10-23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10-23 主题词: 时效性: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公示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0〕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申报便文等4个村为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现予公示。

一、示范村

1、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乡便文村

2、海南省儋州市兰洋镇南罗村

3、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乐妹村

4、海南省琼海市会山镇加脑村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29日下午6:00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我委经济科技发展处。联系人:方嘉鸿,联系电话:65343819,邮箱:hnmzwjfc@163.com。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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