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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征询2025年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报价的公告

索引号:00817455-8/2025-55431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04-15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04-15 主题词: 时效性: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形式、新举措,现拟征求活动方案及报价,如有意承接该项目的公司,请按照以下要求于2025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将制作方案及报价等相关资料报送我委。

一、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绘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二、活动时间

4月中旬至4月底,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活动结束后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结束。

三、主办单位

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

通过“文艺+宣讲”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需线下+线上的形式,以多端媒体为载体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五、活动预算

总预算不超过15万元,含线上、线下活动经费及后期视频制作以及协调电视端、新媒体矩阵(网络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费用等内容。

六、报价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活动预算方案,包含拟提供的活动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及活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等内容;

(二)承办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无违法记录声明;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合格的截图。

七、具体要求

(一)视频摄制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各类视频文字脚本、照片及影像素材、海报等宣传品都要提前发我委审核把关。

(二)报价的各项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所有材料应当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盖章形式提交

(三)请于2025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将材料报送至我委政策法规监督处。

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0898-65393819、15103081905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35办公室

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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