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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00817455-8/2024-14812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9-16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09-16 主题词: 时效性:

2024年6月18日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收到中共海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审计厅送达的《原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邹其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琼审委办经社报〔2024〕96号),指出我委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财政财务管理与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2日至3月14日,中共海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原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邹其国同志2019年5月至2023年1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共指出问题4个,截至8月18日,3个需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有序整改中。

二、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将报告精神传达到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各处室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全委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1个产业项目未按约定收回本金和分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赴乐东黎族自治县实地指导整改工作,督促尽快落实整改,要求该县每月上报整改推进情况,直至问题解决;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督管理,下发《关于聚焦主线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的通知》;三是计划与省级资金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资金使用管理培训,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指导与监督检查;四是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资金督导工作,要求每月上报资金支出进度,定期下发资金项目进度通报。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二)关于对“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编辑出版项目未按时完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相关处室干部会议,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项目开展过程中论证、法核、跟踪等方面重要事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提醒,确保今后开展的项目合规,有始有终,及时结项,项目全过程闭环;二是与项目乙方-海南中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不再支付9万元课题余款,确认双方合同权益终止;三是将《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1988-2019)》编印发至委机关各处室和省民族研究所,增强报告在民族工作领域的使用力度,发挥报告在参考决策方面的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办公室按照资产盘点制度,对全委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摸清单位资产底数,登记造册,并撰写资产清查盘点报告;二是将信息化项目中非涉密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三是资产管理员对照资产清单制作资产卡片,并对照实物一一粘贴,做到账物卡相符;四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员及资产使用人的交接制度,完善资产交接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四)对“下属事业单位1名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省民族研究所负责同志与整改责任人进行谈话,了解事情的原委,并让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二是完成对登记注册企业的注销手续;三是召开省民族研究所支部党员大会,对整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日常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我委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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