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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层面破解教育领域世界性难题——专家解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 发布日期:2018-10-2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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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入岗 吸引力更大

  □ 郑国民

  如何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师资队伍建设成为近年来教育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师范生“免费”到“公费”,是中央政府在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方面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教育制度层面破解教育领域世界性难题的积极探索。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吸引了一批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特别是来自中西部、农村的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如2016—2018年北师大师范生农村生源学生比例每年都在52%以上。同时,大多数师范生表现出了优秀的专业素质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办法》直面现实问题,对各级行政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权力、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从而使政策的各个环节能够落实落地。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一些问题逐渐出现。例如,近年来的调查数据显示,10年的履约期限影响了一批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新规调整到6年,使学生具有更大选择空间和机会,相信将会发挥较大的吸引效应。按照现在的政策路径,大多数学生会选择毕业一年后回校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两年后完成论文并获得学位。正如有的学生所说,6年内获得硕士学位同时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历,在求职时具有更大竞争优势。

  除了履约年限,师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能否保证入编入岗。最近几年,一些地方特别是少数西部地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保证师范生入编入岗,严重挫伤了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愿意从教并满怀激情希望为家乡教育事业做贡献的学生,回到地方后没有编制,只能以临时教师的身份工作。真诚希望《办法》能够在地方不打折扣地落实落地。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

发挥好部属师范大学的旗舰作用

  □ 饶从满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行的教师教育体系重构,给我国的教师教育带来了开放的体系,但也衍生了一些非预期的结果:一方面,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并未参与教师教育;另一方面,教师教育又在传统高水平师范院校的综合化过程中逐渐弱化甚至边缘化。在此背景下,要振兴发展中国教师教育,需要考虑的是如何稳定一批传统的高水平师范类院校,尤其是部属师范大学,使其重视教师教育、投入教师教育。

  应该说,国家2007年决定首先在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就具有寄期望于部属师范大学发挥教师教育旗舰作用的政策意图。但是,在高度重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资源分配的大环境下,“免费教育”政策似乎不仅不能给师范院校在学科评估和资源竞争中带来多大增益,而且还因为影响了本校研究生生源质量进而影响到学科建设而备受争议。

  此外,“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弹性不足,尤其是较长的服务年限和保障性定向就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校师范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也导致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愿逐步低下。《办法》的颁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而促进部属师范大学作为教师教育旗舰作用的更好发挥。这些规定得到落实的话,考生报考公费师范生和在校期间的学习积极性将会大幅提高,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积极性和培养质量也有望得到切实提升。师范生公费教育在部属师范大学内部的地位巩固和提升,必将有助于部属师范大学改革发展教师教育的主动性发挥,也势必会对中国教师教育振兴发展产生旗舰效应。

  需要指出的是,部属师范大学能否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旗舰作用,不仅取决于《办法》的施行,更有赖于包括《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内的相关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实。教师和教师教育的地位提升是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根本保障。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打造优秀教师队伍的制度保障

  □ 陈时见

  《办法》既是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肯定,又是与时俱进、适时适度调整的科学决策。

  首先,《办法》有利于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人才选择教育事业和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政策文件,部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所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可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这为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人才,确保公费师范生的生源质量和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提供了政策保障。

  其次,《办法》有利于调动高校教师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和全面提升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政策明确要求,要把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部属师范大学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部属师范大学要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要精心制订教育培养方案,探索优秀教师培养新模式,要建立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科学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共同培养公费师范生的机制。

  此外,《办法》有利于激励公费师范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培养造就新时代的优秀教师。政策明确提出,国家对公费师范生负责承担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优秀公费师范生还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对毕业后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公费师范生给予鼓励和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任教学校和岗位。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政策还对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作者系西南大学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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