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产道路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今年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使用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653万元用于5个少数民族村建设生产道路项目,工程涉及加茂镇、六弓乡、南茂居等乡镇(居),建设过程中,保亭民族事务局要求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进度稳步推进农村生产道路工程建设,
截至目前,由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建设的5宗农村生产道路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5宗农村生产道路项目的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保亭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增收致富,进一步推动了保亭民族地区的发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王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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