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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代表团载誉归来

  • 发布日期:2020-11-2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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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晚,海南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代表团在参加完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后返回海口。本次赴京海南代表团,由省委副书记李军担任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陆志远,副省长苻彩香担任副团长。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今年我省共有38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26名同志被授予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2名同志被授予202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他们中有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18名,占评选总数的47.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2名,占评选总数的31.6%;农民8名,占评选总数的21%。他们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度的敬业精神、忘我的担当进取,生动诠释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这是国家授予普通劳动者的最高荣誉。我省接受表彰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纷纷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立足本职、再立新功,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金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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