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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出台人才引进政策 一次性发放补贴最高60万元

  • 发布日期:2020-03-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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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聚集各类优秀人才来琼中干事创业,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形成具有琼中特色、适应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需要的引才机制。

日前,琼中出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县人才引进对象、引进的程序和方式以及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等。


引进对象


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优秀人才或省()级优秀专家以上(含省<>)高层次优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指在琼中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紧缺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教育、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生态环保、金融、法律、体育(足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项目规划、项目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人才。

以上引进对象含留学回国人才(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全职引进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柔性引进的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以及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政策待遇


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优秀人才或省()级优秀专家以上(含省<>)高层次优秀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3060万元(税后);符合在琼中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紧缺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教育、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生态环保、金融、法律、体育(足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项目规划、项目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2040万元(税后)

领军及以上人才可享受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全职工作满5年,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全职工作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外的人才,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过渡安置期间免租;属企业引进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或个人承担租金的50%,地方财政资金补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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