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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调研组一行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调研

  • 发布日期:2020-01-0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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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国家民委调研组来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上午,调研组一行首先到营根镇朝参村,重点察看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成效,以及特色经济、特色产业等情况。

朝参村是黎族聚居村庄,“十三五”贫困村,近年来,通过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技术帮扶、教育医疗卫生帮扶、转移就业等措施,该村于2018年脱贫出列,2019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800元,基本打造成为生态宜居、民俗特色浓郁的文明生态村。

调研组随后到达海南琼中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考察养殖竹狸产业,在政府的支持指导下,该企业以“公司+协会+高校+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下午,调研组来到湾岭镇,调研大边村的农村污水处理和琼中联合能源有限公司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产业。大边村在琼中县率先开展了“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农村水环境治理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村内居民日常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的面貌;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采取“公司+产业基地+村集体经济”和“公司+产业基地+贫困户(低保户)”的模式,进行精准扶贫,取得良好成效。最后,调研组还察看了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建设和长征镇云湖养龟产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国家民委调研组一行对海南省委省政府、琼中县委县政府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深刻感受到琼中人民追求发展、改变贫困的迫切愿望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海南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支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兴边富民行动是国家民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倡议发起的一项边境建设工程,旨在振兴边境、富裕边民。2011年,国务院将我省乐东、琼中、保亭、陵水、白沙、昌江6个民族自治县纳入兴边富民行动政策扶持范围,使海南成为全国唯一以海域边境县享受此政策的省份。

海南省民宗委副主任彭家典、经济科技发展处处长胡莲,琼中县王琼龙县长、副县长刘云俊,县民族事务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琼中县民族事务局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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