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数据发布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0-12-30 08:42
  • 来源: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

一、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省民宗委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2.参与拟定本省有关民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本省的贯彻落实。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组织指导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研究分析本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6.组织指导全省性的少数民族重大的文体活动,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收集、编撰、出版工作。

7.参与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负责组织全省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参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8.参与拟订本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9.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及时处理民族方面的重要问题。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民宗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本级

根据上述职责,省民宗委内设5个处级职能机构〔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监督处(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经济科技发展处、文化教育宣传处〕,另设机关党委(不计入内设机构个数)。

2.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单位)

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海南省民宗委信息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2. 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3. 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711.63万元,支出总计2713.41万元。与2018年度收入总计4159.5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1447.96万元,减少34.81%。与2018年度支出总计4037.64万元相比,支出减少1324.23万元,减少32.79%。总计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一次性项目减少所致。 

(二)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详见财决02表)
    本年收入合计271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1.6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026%。

(三)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财决03表)

本年支出合计27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095万元,占63.8%;项目支出982.045万元,占36.2%。

(四)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详见财决01-1表)

省民宗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11.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711.63万元。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59.18万元相比,减少1447.55万元,下降34.803%;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98万元相比,减少1319.35万元,下降32.73%。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一次性项目减少所致。 

(五)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1.6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713.14万元的100%。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9.1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47.55万元,下降34.8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次性项目减少,财政资金总收入减少、支出同比下降。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6.64万元,占89.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93万元,占5.38%;卫生健康支出58.36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90.70万元,占3.34%。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民宗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1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所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民族工作专项、事业运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16.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所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18.15万元,主要包括: 

民族事务(款)年初预算2416.71万元,支出决算数24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5%。包括: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73.46万元,支出决算数9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5%;

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220.26万元,支出决算数220.29万元;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505.73万元,支出决算数5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2%;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年初预算717.26万元,支出决算数71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项)145.93万元,支出决算数14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5.49万元,支出决算数11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项)30.44万元,支出决算数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58.36万元,支出决算数5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8.73万元,支出决算数3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63万元,支出决算数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90.70万元,支出决算数9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包括: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9.65万元,支出决算数8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05万元,支出决算数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2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置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八)关于省民宗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民宗委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1万元,完成预算的3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7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管理原则,有效措施地控制“三公”经费总体支出;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三是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2.09万元,下降1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61万元,下降44.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1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46.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省民宗委没有出国(境)培训、考察等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二是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7.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7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6.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签证费、公杂费、国际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检查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09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民族工作接待任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元。

(十)省民宗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6814.0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部门共组织对“三月三”大型文体活动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7个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省民宗委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

绩效目标,7个项目自评具体情况:

(1)“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自评得分98分。取得的成效:一是扶持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二是以特色村寨建设为抓手,全力助推旅游扶贫攻坚;三是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扶持力度,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相比仍有差距,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2019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规模仅为4500万元,在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下,规模相对较少,建议资金安排中,充分考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特殊性,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规模,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如期脱贫。

(2)“2019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项目自评得分98分。取得的成效:项目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参与、观看、关注的人数近200万人次,活动参与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海南整体市场规模小,市场化效果有限。二是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水平有待完善提高。三是主会场活动和分会场活动统筹串联不足。下一步应提高工作站位,创新“三月三”办节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提高节庆办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培育“三月三”节庆旅游市场,继续探索市场化路径,引入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按照“极大激发传统文化的活动,将‘三月三’打造成品牌节庆活动,助力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下达力气做好策划和组织工作。

(3)“2018年民族工作专项”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完成率达99.24%,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解决了民族地区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促进全省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4)“海南省代表团参加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自评得分99分,该项目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我省代表团参赛运动员164人,参加了珍珠球、板鞋竞技、高脚竞速、押加、射弩、陀螺、蹴球、龙舟、独竹漂、民族健身操等10个竞赛项目和2个表演项目共55个小项的比赛,共获得1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21个三等奖的好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集中训练时间较短,不利于成绩提高。二是缺乏对外比赛交流活动,不利于运动员的学习进步和心理素质的提升。建议提前备战,在备战资金和项目开展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5)“少数民族学生事务管理项目” 项目自评得分99分。2019年共奖励符合条件的495名少数民族学生(其中考上双一流大学452人;2017年毕业硕士生11人;2018年毕业硕士生29人;2018年毕业博士生3人),共发放奖励经费257.2万元。存在主要问题:由于每年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研究生毕业的少数民族学生不确定,而且每年数量也不相同,故奖励经费也难以准确预算。

(6)“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市县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七进”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创建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财务检查监控的相应制度尚待进一步的细化;二是项目的资金使用有效率待进一步加快。改进措施和建议:制订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检查监控制度,强化项目资金日常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等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7)“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保护”项目自评得分96分,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2019年完成招投标工作,组建织造团队、检测和分析三联幅及五联幅龙被原件、组织专家开展文创产品设计图设计、购买制造纺车等工具100套、培养海南少数民族织绣技艺人员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与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绩效考评的标准难于确定。下一步将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项目顺利开展,提高黎锦技艺能手技术,确保开展龙被底料制作的纺、染等工艺达到与原件一致的标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民宗委机关运行经费319.4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27.6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租车等其他交通费增加;二是其他差旅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民宗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指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六)民族工作专项:用于反映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十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支出。                                                                             

(十八)培训支出:指用于培训的支出。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网站管理: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342356 传真:0898-65306602

廉政举报电话:0898-65377126

琼ICP备05000041号

网站标识码 :4600000006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