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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传承和利用

  • 发布日期:2018-10-2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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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试图从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文化传承的特点、社会变迁的境遇这三个方面来阐述这样一个问题:传统的苗族文化有着自己有效的文化保存机制和传承机制,因而其文化体系一直保持着整体性和主体性。然而今天苗族社会所经历的巨大变迁瓦解了传统的文化保存和传承机制,这使得苗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本文分别从历史考察与现实分析的角度对传统苗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这三者的关系进行梳理,并提出当前苗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的一些原则。

  我们在讨论苗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传承和利用这些问题时,首先要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今天传统的苗族文化其文化的主体性和整体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同时其文化中原有的自我保护和传承机制逐渐失效,这导致苗族传统文化的保存和传承成为了一个迫切的问题。由于苗族传统文化体系的形成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境遇和文化生态的价值,因此传统苗族文化不仅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她更是全球文化多样性中的一个典型文化样本,所以对传统苗族文化的保护和利用一定要体现出对其文化整体性和主体性的尊重。今天的苗族地区其社会与文化正经历着深刻的变迁,在这样的背景下坚持自己民族文化的“自在主体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自己社会的发展提供一种文化的支持和动力。

  一、苗族传统文化形成特点与文化传承机制

  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境遇和其特殊的文化生态适应价值,传统的苗族文化是一种较为封闭的、主体自在的文化体系。由于过去空间上的相对隔绝和苗族文化独特的传承体系,苗族传统文化在其漫长的发展和变迁中,衍生出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使之一直保持着其传统文化的整体性和主体性。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独特的民族,也是一个久经磨难的民族。纵观其历史,是不断被压迫和驱赶的历史,是不断迁徙和适应新环境的历史,也就是不断的在争夺生存空间的斗争中一败再败,因而不断地改变其旧有的生存环境和不断地适应新环境的历史。迁徙和适应是苗族命运的历史主线,也造就了其独特的传统文化和坚韧的民族精神。

  苗族的历史可追述至传说中的炎黄时代,如《史记·五帝本纪》载:“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诸侯与蚩尤战于逐鹿之野,遂擒杀蚩尤。”这事实上讲的是苗族先民“九黎”部落集团与炎黄部落联盟争夺中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故事,在苗族的古歌及传说中也有这方面的内容,讲述了苗族先民曾经是黄河中下游地区这一中华民族的摇篮最早的开发者,当然这些仅是遥远的传说和追述。但在史学界,学者们基本认同:尧、舜、禹时代的“三苗”部落与苗族有着直接的亲缘关系,而据《战国策·魏策》所载,当时的“三苗”所处的地域为“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经考证,大致在今长江中游地区的江汉、江淮平原一带。而《尚书》中“窜三苗于三危”的记载,大致说明了从尧、舜、禹时代开始,苗族先民的大规模迁徙就开始了。从春秋战国的“荆蛮”,到秦汉的“五溪蛮”,一直到唐之前的“武陵蛮”这些历史上对苗族先民的称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苗族历史上的大迁徙过程。从唐宋至明清在中央王朝的不断挤压之下,苗族先民大规模的从五溪、武陵地区进入贵州、云南的群山峻岭之中。并一直向越南等地迁徙延伸。苗族的迁徙路径先是从北到南,再从东至西。其生存的生态条件也因此不断变化,先后经历了平原农耕、水网稻作、山地农耕等经济形态。一直到上世纪70年代的东南亚战争,再次迫使大批苗族难民从东南半岛向海外迁徙,形成今天在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地也有苗族分布的状况。

  不管学界对苗族所经历的大规模迁徙分为“五次说”还是“六次说”,这种在时间上贯穿数千年,地域上横跨南北东西的频繁大迁徙的民族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因而有时苗族被称为“东方的吉普赛人”、“中国的犹太民族”,这些称呼一方面说明了苗族所经历的深重苦难,另一方面则说明了苗族人民坚韧不屈的民族精神。事实上,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苗族传统文化的一些特性。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经历,这种长期的、频繁的、远距离的迁徙对其文化和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

  首先,苗族的迁徙是一个从物产丰富的平原到环境恶劣的高山的痛苦过程,其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越来越差,在每一次迁徙中总要丧失一些过去的文化传统,去适应一个新的和更加恶劣的环境,重新学习和创造新的文化传统。而其迁徙的环境越来越差,其适应也就越来越困难。这最终制约着苗族社会和文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出现一种文明的倒退现象。从大量的苗族古歌、传说、服饰图案来看,苗族人民的远祖曾在黄河长江流域取得过较高的文明,但随着其不断的迁徙、失去家园,其文明的进程受到很大的制约。

  其次,在持续数千年的迁徙中,由于迁徙的地域广阔而分散,造成越来越多的支系,由于没有统一的政权和相对隔绝的地理环境,因此其文化越发的丰富和多样。这些支系各自发展并形成其独特的亚文化,使得其文化习俗也丰富多彩,如清代《百苗图》对苗族的支系服饰的记载,从一个层面也反映了苗族支系文化的发达,现代《百苗图》的绝大多数传本多是82图,虽然有的图本略有雷同,并把不少贵州境内的其它民族如布依、侗、瑶等族也杂混于中,但足可见苗族支系的繁多。

  再次,由于苗族多居于封闭的地理环境中,其文化的形成比较封闭。分布在武陵山区和云贵高原的各苗族支系,因为山地农耕经济的自足封闭特点,形成了一个个相互隔绝的、独立的社会文化体系,这使得整个苗族难以形成一种广泛的民族认同和一种统合的文化与社会机制。这种文化和社会的隔离有经济和地理原因的自然隔离,也有文化上的隔离机制,如各支系相互间很少通婚,缺少往来,各有自己的语言和风俗。这种文化与社会的隔离,其原因是一种抗拒征服,求得自我发展的本能。

  最后,虽然苗族的社会文化中有着封闭的特点,但另一方面,由于不断受到外界的骚扰和压迫,其频繁的迁徙也造成其社会和文化频繁地、剧烈地震荡,这也必将影响着其文化的形成和传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苗族文化虽是封闭的,其变迁也是频繁、剧烈的。因此苗族文化的形成、发展和变迁既具有自觉性同时也有被迫性。

  在这种背景下,苗族传统文化形成与传承也就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而苗族文化的“五缘”特色,就是反映了苗族在争夺生存空间的斗争中一败再败,一徙再徙的苦难历程中,所造就的依靠血缘、地缘、神缘、文缘、俗缘来维系自身一体性的文化特色(袁定基刘德昌1992)。这也正是苗族文化进行自我保存和传承的一种有效机制。

  苗族社会中的血缘关系是其社会中进行社会整合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坚强纽带和基础,特别在其民族处于极为艰苦的时期,如物资极度匮乏、人们生命与财产没有保障的时候,其对苗族社会的稳定和整合是极为有效的因素。苗族血缘文化主要包括婚姻的选择与限制,同宗谱系的确立和姻亲关系的规定四个方面。这种社会文化机制,有利于人口的扩大再生产,并维持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如建立严密的谱系制度将每个家族成员联系起来形成稳定可靠的、互通互助的社会网络。再通过扩大自己的姻亲范围,将社区内的各家族整合联系起来,形成更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人际网络,同时为防止异族通过婚姻对本族的“渗透”,禁止与外族通婚,保障其民族的生存。

  苗族文化的地缘特色,反映出其基层自治社会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组织的特色。“苗族社会的鼓社(金略)、议榔、理老三大制度是苗族社会机制的有机系列,是苗族社会结构以金略(鼓社)为中心的三大支柱”(李廷贵、酒素,1980)。苗族社会的这三大制度将其社会的整合机制从血缘纬度上升到地缘的纬度。“鼓社是以`鼓藏节'仪式为象征的,由血缘宗族和拟制性宗族组成的社会组织,是由血缘确认边界的地缘组织”(杨正文,2000)。因此鼓社既是一种血缘组织也是一种地缘组织,是苗族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的关键性单位。而“议榔”这是一种地缘性的议事制度,其中包括一些仪式和规约制度,它实际上是苗族基层社会民主议事、立法的制度。而“理老”则是苗族基层地方社会的社会管理群体,理老的产生是公推的,他们没有特权,更不能世袭。苗族社会的地缘机制和血缘机制相互间有交叉与重合,并且两者共同构筑了苗族社会结构的基石,促使社会的整合,维系其文化的发展。

  苗族文化的神缘特色,主要表现在社会日常生活与生产的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共同的信仰体系,这套体系包括共同的图腾崇拜、仪式巫术、以及对世界的认识(神鬼观念等)。苗族的神缘体系实际是由祖先崇拜所支撑的。因此这种神缘体系所维系的是一种更为广泛的血缘关系,并从对共同祖先的崇拜引向了一种广泛的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在苗族的各种社会活动和仪式中都体现了这个特点,如鼓藏节和议榔仪式的实施过程中都体现了一种祖先崇拜的宗教色彩,而这些不仅增加了仪式的神圣性,更增加了人们的宗族意识,并对社区的整合起到相当的重要作用。

  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但这并不影响其文化的传承。事实上,其文缘的文化特色是丰富而生动的。一方面,苗族的口头文学极为发达,如内容繁多的苗族古歌和传说,是苗族世世代代血与泪、笑与愁的总结,是苗族生活的百科全书。而苗族的大量民间传说,是其民间文学的重要组成,其中蕴涵的伦理价值体系深深植入苗族人民的意识之中。这些古歌与传说的内容涉及到苗族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们浅显生动,并担负着苗族文化的传承。另一方面,苗族文化中符号象征体系极为发达,这些符号成功的传递着苗族文化的信息,并形成苗族文缘文化体系的又一特点。如苗族妇女服饰的图案和符号显示出苗族历史发展的轨迹,成为苗族传世的“无字史书”。(杨正文,1998)在苗族社会这些服饰中的图案、符号、花纹完全可以当作一部浩繁的史书来解读,从那些群裾上的抽象线条,人们可以指出这一条是黄河、那是长江、那是洞庭、那是通往西南的山路;那背牌上的回环方形纹,是曾经拥有的城市,那是街道、那是城墙、这是蚩尤的指挥所,还有兵在把守;那些已世居高山的苗民们,他们的蜡染中仍有阡陌纵横的图案。可以说这些服饰中的符号既反映史实,又演绎传说,其传递的信息是绵延不绝而又独特生动的。

  苗族的俗缘文化特色得形成,是因为其长期的动荡生活中,为了更好的整合族群力量,适应其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对付外族的挤压,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一整套的风俗习惯。这些习俗是一种深刻的文化力量渗透于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生产劳作、议榔盟誓、婚丧礼仪、宗教仪式,以及人们最根本的吃穿住行中。这些文化习俗规定着人们的生活实践,同时又通过人们的生活实践再生产文化,形成一套文化生成和执行系统,影响着苗族人民的文化认同和族群意识的突显。

  苗族文化中的“五缘”是苗族传统文化籍以生成和发展的五条坚韧而美丽的纽带,是维系苗族社会与文化自身体系的机制,同时构成苗族传统文化自身的特点。通过这“五缘”,苗族传统社会与文化形成了一个“主体自在”的文化体系,构成自己的文化保存和传承机制。

  二、苗族社会的变迁与传统文化传承机制的削弱

  文化与社会的变迁,是任何文化都不可回避的现实,而要在变迁中维持文化的延续则离不开对文化的传承。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文化的发展史是在传承中体现变迁,在变迁中延续传承,变迁的是形式,传承的是原则。

  对应着传统苗族社会的变迁状况,传统的苗族文化的传承机制有着自己的文化特色:

  首先,苗族传统社会的文化传承是“文化濡化”的过程。即人们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是在日常生活与生产的实践中受到整套的苗族传统文化与习俗地熏陶、濡染而自然习得的。这事实上,体现了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中“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特点。因为苗族的传统文化的形成是其族群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而形成的一套具有生活指导意义的文化体系,包括习俗、制度、信仰、禁忌等。坚持和继承这一套文化传统,能够提供个人在社会生存的方便。反之,则会和整个社会文化发生冲突,影响个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人们得利于文化习俗,就会坚持文化与习俗。这种传承体现在人们坚持各种传统生活习惯和生活禁忌,如饮食、居住、劳作、社会交往等等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传统文化再生产的方式。比如苗族众多的节日,这些节日不仅调节人们的生产生活节奏,提供人们社会交往的机会,更主要的是在节日中的仪式中传递苗族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这既促使社会的整合,又增加人们对苗族文化的认同。从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在这种文化传承机制中,所包含的两个层次的内容:(1)实践行为体系的传承;(2)精神价值体系的传承。这说明苗族传统文化对苗族人民日常的生产生活所具有的指导性、功能性、适应性价值。而这些特性和价值使得苗族传统文化得以可能。

  其次,苗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口头传承”与“言传身授”的特征。传统苗族社会没有自己的文字,也不存在学校教育,因而苗族文化的口头文学特别丰富。如大量民间传说和苗族古歌的存在,它们不仅具有娱乐功能,更是苗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如苗族的古歌既有解释天地万物的“开天辟地歌”、“枫木歌”、“洪水滔天歌”,也有反映民族悲壮迁徙历史的“跋山涉水”歌,有反映婚姻史的“开亲歌”、“哈梅”,也有指导社区活动的“议榔词”,有规范日常行为的“理词”,还有各种用于仪式和节庆的“开路歌”、“鼓藏歌”等,以及指导生产技术和劳作的“酿酒歌”、“染布歌”、“造纸歌”、“季节歌”、“活路歌”等,还有增进社会交往的“酒歌”和表达男女之情的“情歌”。这些世代相传的古歌是苗族文化的全息图景,使得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生动而具体。同样民间传说,也以浅显生动的方式传承着民族的智慧、精神特征与观念形态。此外苗族的文化传承还有“言传身授”的特点,苗族社会中生产生活的一切技能、习俗、禁忌、信仰、神话传说、歌舞服饰等等所有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的文化传承,都是贯穿于人们的行为实践中。也就是说通过“言传身授”所获得的生产生活本领、各种特殊技能和行为方式都是蕴涵着一种观念形态的传承。比如苗族女孩跟从母亲或祖辈的妇女学习刺绣、蜡染,通过母亲等人年复一年的言传身教,她不仅掌握的是刺绣蜡染和缝纫技术,更从中学习到民族服饰图案色彩的特殊意义,同时族群特殊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也深植于心中,并且通过对服饰符号的解读获得对民族历史的解读。同样男孩通过向父辈们学习耕作以及模仿他们的社会活动,不仅学习到生产的知识与社会禁忌,更能理解和认同各种民族意识和信仰。

  最后,苗族传统文化传承机制中发达的“符号媒体”。苗族文化中发达的象征符号体系是苗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苗族服饰的符号象征功能正被广大学人所认识,其族群区分与认同的社会功能和历史文化叙事功能正被广泛的讨论。苗族服饰的象征意义和内容是丰富而独特的,那些绣在服饰上的“无字历史”所承担的文化传承的效果并不逊色于文字和书本。此外苗族服饰中的图案还显现出浓烈的图腾意味,大量的花鸟虫鱼图案和表现祖先崇拜的锯齿纹、同心圆纹、雷文、云纹、鸟纹、鱼纹的图腾符号,并且还有较复杂情节的人神鬼怪的多种祖神和神人无界的原始巫术宗教内容(杨昌国1997)。除了服饰文化方面,在苗族社会中其它领域的文化也一样具有符号象征意义,如牛角、保命桥、铜鼓、数字符号等等无一不蕴涵着深厚的文化象征意义。它们贯穿于苗族社会生活中,不仅是信息的传递媒体,更是苗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

  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和传承,有着自己文化生态的适应性、功能性、有机性,是一个较为巩固的有机体系。然而在今天,这些传统的传承机制在现实生活中不可否认的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解放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制度的剧烈变迁和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苗族社会与文化经历着巨大的变迁。

  综观苗族社会与文化在这几十年来的变迁,一个显著的态势突出的表现为苗族社会文化封闭性的破除,这影响到对其文化“自在主体性”的削弱。外来文化作为一种强势文化影响着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加速其变迁。这种变迁呈现出一种趋同性的态势,因而必将影响到苗族文化的独特性。特别在当今全球化的影响之下,这种社会与经济变迁有着将苗族的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割裂开来的趋势,这影响到苗族文化的整体性。所以说当前的变迁对苗族社会与文化的影响是深刻的,分析起来,影响苗族社会文化变迁的主要因素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过去20年市场体系的完善、商品经济的渗入导致苗族社会的经济形态发生剧烈变化。传统上自给自足、相对封闭的山地农耕经济已被商品市场经济所消融,这必将影响到其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仅从消费文化的角度来分析,过去苗族传统社会建立在封闭农耕经济的一套自主性的消费文化体系正在被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开放的,但却是依附性的消费文化体系。在整个世界的市场体系中,苗族社会处于较边缘的网络位置,因而导致其社会成员的消费行为呈现出一种依附性的特征,也就是自主性的消失。苗族的消费文化日益趋同于外来文化,从而整个社会文化的独特性也被消解。正如人们经常感叹的过去淳朴的民风民俗已经消失,这事实上正是商品经济对其社会文化发生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从物质形态上我们可看到,苗族人民的衣食住行正越来越趋同于其它地区的汉族,比如传统苗装越来越礼仪化,而人们日常的服饰越来越汉化、“西化”,这事实上也反映的是传统价值观的一些变化。

  第二,自50年代以来,苗族社会正式纳入国家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体系中,苗族传统社会的组织结构开始趋于瓦解,社区的社会文化自在性减弱,转而趋同和附属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解放后土地改革运动和在乡村基层组织的建立,土地私有制被摧毁,国家的政策效力一直延伸到最基层的社区中,这加速了苗族传统社会组织的衰败,从而整个社会文化发生剧烈变迁(杨正文1998)。突出表现在人们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是,传统思维中私有观念和宗族观念被一定程度的瓦解和削弱,而新的社会政治权威体系开始树立。比如对党的认同,对国家政策的服从,对国家法律权威的认识,都深刻影响苗族传统社会的变迁。比如在笔者曾从事调查的贵州黔东南的苗族社区中,今天的苗族同胞如发生不可解决的纠纷时会更倾向于诉诸国家法律,并服从于法律的裁判。而传统的寨老、理老虽在解决日常生活生产的小纠纷方面仍能发挥一定作用,但其权威已不如以前。同样现在的议榔盟约是不可超越于国家法律权威的,否则其执行就会发生很大的问题。这事实上体现的是习惯法让位于国家法律、社区权威让位于国家权威的这样一种社会变迁。

  第三,新的生产科学技术和现代生活用品大量引入,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变迁因素。这些不仅导致新的生产技术权威的树立,并产生新的生活方式。比如新的水稻技术的引进,导致传统苗族社区中活路头对人们生产指导权威的削弱,而农科人员成为了新的生产技术权威的象征。而这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传统苗族文化的变迁,包括一些传统的指导生产的仪式被抛弃,如“活路开春”仪式等渐渐消失,这样的变化使得许多传统文化的表达失去了其特有的语境和表现的场景。

  第四,现代学校教育的兴起,也带来新的文化冲击并深刻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机制。随着越来越多的苗族青年接受现代学校教育,现代科学文化在精神权威方面开始树立一个新的文化传承体系。这导致传统文化的传承机制越发势微,走向一种边缘化过程。现代教育不可否认是一种强大的文化传播和传承工具,而如何处理好其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关系,现在看来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此外,现代交通的发展和现代传媒的渗入将过去封闭的苗族社区和外部世界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其对传统苗族文化变迁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

  分析以上几个影响苗族社区文化变迁的因素,可以发现这些因素是有机的、相互间是联系和互动的。其对文化的变迁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它们包含了从经济生活、政治组织、到日常生活和思想观念的方方面面。从生产到生活、从技术到文化,苗族传统文化正受到外部文化的强势冲击。这种冲击将苗族文化的传统和现代慢慢割裂,并将传统文化引向一种边缘地位,从而远离人们日常生活的核心内容。同时传统的苗族文化传承机制被消解,而新的传承机制还未发挥作用。今天苗族传统文化陷入这样窘迫的境遇,这更加迫使我们重新认识和评估苗族传统文化,促使我们更好地去保护与利用它。让其文化优秀的部分得以发扬,并维系其独特性。这样的努力对我们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有着巨大的意义,对苗族社会文化的进步也是极为关键的。

  三、苗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谈到苗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首先要涉及到传统文化保护与利用的价值取向和定位问题,也就是讨论为什么要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和利用,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保护和利用。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我们如何去认识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对当今世界发展的意义。

  正如我们在讨论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与特点、传承与变迁中所认识到的。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具有自己文化生态意义,是功能的、适应的因而是独特的、多样的。它的存在所代表的意义是一种文化的多元性和文化生态多样性的有机结合。因而保护苗族传统文化就是维系世界文化生态的多样性、尊重多元文化的对话、理解弱势民族的独特性。然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当今苗族文化的表现与变迁呈现出一种与外界文化趋同一体的态势。其文化主体性的削弱、独特性的减少,事实上反映的正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呈现“辐合趋同”的一种文化变迁态势。西方文化作为一种强势文化其所倡导的“现代性”模式,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在世界范围发生影响,因此有这样一种观念意识:全球化就是西方化,现代化就是美国化。事实上,全球化与现代化所代表的不应该是这样一种简单的趋同趋势。经济和文化有本质的不同,经济一体化不应该直接导致文化同质化。而在2001年11月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第31界会议上所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就针对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进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以及

  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提供了若干思路与方法。可以说它也为我们如何保护、传承、延续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了一个指南。

  因此我们在这里谈苗族文化的保护与利用问题,首先讨论的是对苗族传统文化的尊重问题,这事实上也涉及到苗族传统文化的价值问题。苗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有着其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然而其独特性更表现在其对所处地区文化生态的高度适应性和功能性上。文化生态学强调一种文化与所处自然环境相互间的互动和影响,认为正是因为有生态环境的多样性,才有文化表现的多样性。文化与生态的相互调节和适应导致文化的独特性,这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平衡的关系,也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天人和一”的境界。因而取消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取消和损害自然生态的多样性,这必将给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生态、能源、环境等诸多世界问题。我们深入到苗族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可以发现从饮食、建筑到价值观念无一不体现这种文化对其所处环境的高度适应性和对人类生存的功能性。传统的苗族文化有着自己对自然资源利用和索取的法则,这些法则贯穿于这种文化的精神生活和物质消费的各种层面之中,坚持这一传统有利于人们对所处环境的适应性和对当地环境的保护。然而随着外来文化的冲击,苗族文化的表现趋同于另一生态系统的文化表现,对其社会发展也会带来诸多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当地的环境无法支持人们日常消费体系,虽然通过市场建立和商品流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然而这却导致了当地消费文化的附属性(张原汤芸2003)。这最终使得整个社区边缘化和低度水平的发展,因此合理保护和利用传统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是关键而有价值的。

  在认识到苗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后,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就是苗族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自我调适和创新。苗族传统文化只有处在不断调适和创新的过程中,其文化才会有生命力。那么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才可保持自己的“主体自在”地位,才不至于被边缘化和附属化,也才能更加促进其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调适和创新也是一种文化变迁过程,然而这是一种主动的、自觉的变迁。苗族文化在数千年的迁徙之中其文化的调适能力是很强的,因而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苗族文化对外来文化冲击和影响的自我调适和创新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在对苗族消费文化变迁的研究中,我们发现苗族传统文化越来越开放,在接受外来文化的同时,不断有着自己的文化创新和调适。比如对许多外来新工艺、新材料在民族传统消费品中的创新性运用,就表现出一种文化创新精神。现代苗族的不少民族工艺品吸收了外来的技术和材料,同时又创造出新的工艺和技术。像这种吸收外来文化和创新本民族文化这方面的例子可以在苗乡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找到,从饮食、建筑、服饰到歌舞和民族节日中的仪式。这些吸收和创新体现了苗族传统文化对现代生活的一种调适和回应,这不仅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变迁过程,更是一种文化的自我保护,是形式变迁,内涵传承的一种表现。

  所以应该认识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并不是让其凝固而无法变迁,这样做的后果事实上是让传统文化失去应有的生命力。同时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不是对其进行隔离,跨文化的接触和族际之间的互动也是一个文化自身发展的必须。因此那种认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就是将其一切传统都原封不动的保留,甚而采用与外界隔绝的方式,人为地阻绝其文化的变迁的思想是不妥当的。文化是有生命力的东西,只要认同和保护其传统民族文化的“主体自在”性,任何形式的文化变迁都是合理的。反之那种取消传统文化作为主体性存在价值,而进行的任何保护都在一种程度上剥夺了传统文化的生命和传承。现在应该反思一些传统文化的保护方式,比如民族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村寨博物馆的建立是否是一种有效的传统文化保护方式。在贵州六枝梭嘎长角苗人是一支在文化上保持着古老原生性传统样式的小族群。1997年中国和挪威合作建立了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其目的是保护地方性民族文化的完整生态模式。然而文化变迁势所必然,在现代性图景中的族群文化是否会丧失掉自身的文化自性,成为了一个让人关注的问题(王良范2003)。而在笔者所从事田野调查的贵州雷山郎德上寨,也存在着文化传统和现代变迁的人为割裂问题。

  苗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性”应该是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先决。对民族文化“主体性”的确认就是对苗族传统文化价值和意义的确认。坚持苗族文化的“主体自在”性也就坚持了其文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种有机的整体,在这个系统中其文化自身的“主体自在”成为了一种文化存在的先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是一种对文化系统性的保护,要在这种保护中避免那种支离地抽取一些传统文化的部分去保护和利用的行为。当然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的抢救,重点的去保护某些传统文化的精华,或者作为一种旅游资源的开发、去强调某些传统文化的特性也是应该的,但这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功利性的保护和开发,是一种权宜之计决不是文化保护和利用的全部内容。在对传统苗族文化系统的保护和开发中,坚持其民族文化的主体性是问题关键。同时坚持民族文化的主体性也是消解“保存和发展、保护和利用、传统和现代、传承和变迁”这一系列在民族文化保护中常见的二元对立矛盾的关键。

  因此如何解决民族文化主体性的确认问题,成为我们当前在全球化背景之下讨论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一个重要问题。具体到苗族文化民族主体性的确立,我们认为重新认识苗族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和意义是当前从事苗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在尊重其文化主体性的背景下,苗族文化的一些传统部分开始复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着作用。比如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和政治制度在这些年开始复苏,在一些苗寨以议榔盟约形式发布的村规民约对当地的社会生活和治安环境的改善重新发挥作用,一些苗族的传统节日成为了人们建立文化认同、开展社会交往的重要方式,此外这些节日还成为苗族传统文化向外界展示的舞台,而在节日庆典之中还新加了商业交往的形式如在鼓藏节、苗年、吃新节期间开展商贸洽谈会和招商活动,同时促进地方旅游业的发展,这些对社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机遇,也体现了传统苗族文化新的价值与意义。此外一些传统的观念,如宗族观念等在新的时期有了新的表现,如在促进人们对苗族文化的认同和社会整合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功用。苗族的传统服饰和手工艺品在这些年越发体现出其商业价值,这使大量青年转而学习这些传统技艺。如苗装近几年成为苗族人民突显自己民族文化和族群存在的文化象征,更是使其越来越受苗族同胞青睐,其价值和意义得到新的扩展和延伸。以上所述的种种情况都说明苗族文化自在主体性的确认对其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发挥了积极意义。

  当然具体谈到苗族传统文化作为一种蕴涵巨大商业价值的产业体系,其可利用和开发的领域是很多的。首先,苗族文化开发和利用的先锋是其四大工艺:银饰、挑花、刺绣、蜡染。这些工艺品不仅具有非常的生活实用价值,而且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它们既是一笔丰富的文化财富也是一笔可观的经济财富。再者,苗族社区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同样是一笔可观的旅游资源,苗族多彩的歌舞、众多的节日、独特的建筑、别具风味的饮食、淳朴的民风、独特的习俗都是从事旅游开发难得的资源。此外几大苗族聚居区的生态资源都是比较丰富的,秀美的山川也为从事旅游开发提供了卖点。

  在社会发展方面,在上文提到的苗族传统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复苏,对完善苗族社区民族自治同样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传统苗族社会的三大制度:鼓社制、议榔制、理老制在新时期条件下是有利于苗族社区完成社会整合、维护公共利益、处理社会纠纷、改善治安环境、促进社会进步的。比如说议榔制,这是一种民主的社会立法制度,议榔制度由议会议榔、议榔盟约、榔头组成,议榔制度坚持的是自愿和民主原则,一般由榔头负责就会议内容到参加议榔盟誓的各寨去反复搜集和征求意见,通过归纳分析后提交大会讨论,若通过就将其制定为榔款榔规,成为各寨处理问题的法律性依据。这些榔规一般涉以下几方面内容:生产规定和财产保护、社会治安处罚、处理各种纠纷和共同抵御外来入侵和自然灾害。正是有这样的制度和组织苗族社区才可能更好完成民族自治和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转。

  可以说苗族的丰富传统文化资源,为其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操作平台,反之也为我们对苗族传统文化的利用和开发提供了很大空间。但对于当前苗族传统文化的利用和开发存在着一个急迫的问题:就是对传统文化的开发利用中,过于强调经济效应,保护意识不足,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利用的现象非常严重。因而这就需要在苗族文化的开发利用方面加强管理,包括市场行业管理和适当引入一些法律政策进行指导和规范。比如在传统工艺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就因该引用“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加强管理”这样的原则,以不损害所开发的传统工艺文化为准(张建世2003)。

  四、结语

  近年来,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是传承、开发利用成为一个被广泛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在当今全球化越演越重,经济一体化浪潮越发汹涌之际,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变迁、创新与调适成为民族研究与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尽管如此,在这方面的研究和工作中仍有很多认识和实践上的误区,本文借讨论苗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中的诸多问题进行反思。在文中所提倡的重视传统民族文化的“自在主体性”这样一个问题,目的是提供一个民族文化保护与利用的思路: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是文化生态圈里三个相互依存的链条,所以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应该是对文化系统的保护和利用,而文化系统的完整性所依据的是文化的“自在主体性”,这种文化主体性来源于其历史的独特性和文化生态的适应性和功能性,从而使得民族文化以独特的方式呈现出来,并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和意义。尊重和坚持民族文化的“自在主体性”,应成为一个处理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则,这个原则的提出对于解决当前在民族文化保护和利用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具有相当的指导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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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四川成都 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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