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研究

云南宗教和顺格局中的南传佛教

  • 发布日期:2018-10-22 11:17
  • 来源:

云南五大宗教齐备,佛教三语系俱全,此外还有不同民族的民间信仰,多民族、多宗教和谐共生,共同维系着云南宗教和谐。南传佛教作为云南多元宗教之一,与其他宗教一起,维护着云南宗教和顺格局。

  追求和谐的南传佛教

  从保山市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市,再到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这一从滇西向滇西南延伸的弧形地带,构成了云南南传佛教的流传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居住着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哈尼族、拉祜族、彝族、布朗族、佤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特点尤为凸显。信仰南传佛教的民族以傣族为主,兼有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以及部分佤族和彝族。

  南传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集中体现在“戒杀护生”的生命观和自然观方面,认为天地同根、众生平等、万物一体,蕴涵着佛教对生态和谐的内在追求,外化为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追求,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生态环境保护。南传佛教寺院周围广泛栽种菩提树、贝叶棕、大青树等,营造起一个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小环境。

  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之间历史上形成的地缘、族缘和教缘黄金纽带联系,使得双方的南传佛教文化交流源远流长。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倡议,并要求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南传佛教是中国与东南亚之间天然的文化桥梁,是把合作引入中国—南亚、东南亚国家全方位、多层次合作的文化基础。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南传佛教的对话和交流,可以为这一地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国际合作环境。

  探索适应变革的社会管理模式

  古老的南传佛教要更好地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就要实现健康发展,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加强自身建设,探索适应变革的社会管理模式。

  提高南传佛教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只有依法管理南传佛教,才能保障边疆民族群众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南传佛教和谐。因此,要扎实开展法律进佛寺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创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南传佛教教职人员精通本民族语言和传统习俗、了解本民族群众心理、深受信教群众信任的优势,积极帮助宗教管理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规范外籍僧人管理,确保将南传佛教外籍僧人纳入依法管理,避免造成管理盲区。

  加强人才培养。要制订培养计划,加大对现有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着眼未来,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南传佛教僧才教育体系;坚持选送僧侣中的骨干力量和佛学院的优秀学僧到南亚、东南亚佛教大学留学深造,培养国际交流人才。

  提升南传佛教民间外交水平,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营造和谐周边环境。要进一步提高对云南南传佛教文化交流的战略认识,把云南南传佛教界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南传佛教界的交流交往作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云南南传佛教界对外交流人才的培养,发挥好云南省佛教协会和云南佛学院在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佛教交流中的主渠道作用。

  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服务社会。近年来,南传佛教界以“佛光之家”为代表,逐步展开服务社会的慈善实践和探索,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到目前,“佛光之家”先后对200多位艾滋病病人/艾滋病感染者进行关怀和帮助,充分发挥了南传佛教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网站管理: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342356 传真:0898-65306602

廉政举报电话:0898-65377126

琼ICP备05000041号

网站标识码 :4600000006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