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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年中招政策出台

  • 发布日期:2021-05-1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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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6日举行。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年中招报名、考试、录取、优惠政策及考试招生工作管理等各方面政策。据悉,因疫情相对平稳,今年体育考试分数将恢复计入总分。

关于考试内容和分数,《意见》明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89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40%相加而成。

2020年八年级考生的生物、地理2科按考试得分的40%计入2021年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八年级考生的生物、地理2科将按得分的50%计入2022年的中招录取总分。

关于自主招生,《意见》明确,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为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继续保持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6%;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开经省中招办报备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方向、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程序等),并明确自主招生设最低控制分数线。

关于民办高中招生范围,《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跨区域招生,强调“除民办高中公费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须经省中招办批准后,方可跨区域招生。”

为进一步规范中招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意见》强调中招工作要严格执行“严禁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降低分数线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接收未参加2021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等“十个严禁”要求。

海南日报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22年起对中招工作做适当调整。

第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属地招生”要求,充分考虑我省普通高中资源尤其是优质高中分布不均衡的实际情况,明确“自2022年起,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计划招生范围调整为以学校所在地市县为主,辐射其他或临近市县,并倾斜支持普通高中学位紧缺的市县、少数民族市县、教育基础薄弱市县。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计划分配由省教育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分配方案。其中,国兴中学作为省属民族中学,其招生范围和政策暂不作调整”。

第二,为保障教育公平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明确“自2022年起,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若选择报考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可享受户籍地考生同等待遇。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计划)除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以外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

第三,对“指标到校”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明确“从2022年起,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明确“自2022年起,有条件的市县(单位)应取消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单位)应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计划的户籍要求”。(记者陈蔚林实习生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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