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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15-03-26 12:03
  • 来源: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

2015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委包括部门本级及6家下属预算单位(包括省民宗委信息中心、省民族研究所、省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协会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省民宗委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参与拟定本省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本省的贯彻落实。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研究分析本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6.参与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负责组织全省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参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7.参与拟订本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8.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0.组织协调本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1.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收入项目(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3874.65万元。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1620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132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传统体育训练活动和宗教事务管理专项支出。。

2.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2015年预算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传统活动。

(三)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1.5万元。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的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2273.12万元。

民族事务(类):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2113.12万元。

行政运行(项):用于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的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781.27万元。

民族工作专项(项):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225.57万元。

事业运行(项):用于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的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86.28万元。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720万元。

宗教事务(类):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60万元。

宗教工作专项(项):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201年预算安排100万元。

        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6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离退休人员及社保费的离退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273.93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25.03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用于市县扶贫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

5.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宗教工作专项(项):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32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购房补贴(项):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104.07万元。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 1570.5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943.4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272.4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54.73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925.57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务运行、其他民族工作和宗教事务等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275.57万元。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用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    2015年预算安排650万元。用于民族特色活动、训练等方面的支出。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3月16

 

 

附件: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部门支出预算表.xls

           部门支出资金来源预算表.xls

           三公经费.xls

                 三公经费输出表.xls

                 收支预算总表.xls

                 支出预算表(不含分流人员).xls

                 支出预算表(对个人家庭补助).xls

                 支出预算表(商品服务支出).xls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xls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模板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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