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标题: 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00817455-8/2023-85626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09-13 文 号:琼族办〔2023〕23号 发布日期:2023-09-13 主题词: 时效性:

各相关市、自治县民族事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市(县)级城市支行:

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民族地区贸易发展,进一步发挥民族贸易企业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6〕66号)和《国家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贸民品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23〕63号),省民宗委、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制定了《海南省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1:海南省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附件2: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

附件3: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

附件4:政策解读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2023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网站管理: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342356 传真:0898-65306602

廉政举报电话:0898-65377126

琼ICP备05000041号

网站标识码 :4600000006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1号